關鍵詞:
婚姻財產維權,
婚前財產分割維權,
拆遷分割維權 文章導讀:今天京云律師團總結了三個關于婚姻家庭房產的常見問題,與大家分享一下。現在婚前同居比較常見了,如果在結婚前共同付首付,婚后共同還貸,買了房子。房子的房產證上只有一個人的名字,這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如果將來離婚,怎么分割這個房產?
問題1:結婚前一起付首付買房,結婚后一起還貸款,房產證上是女方的名字,這個房子屬于共同財產嗎?如果離婚怎么分割?回答1:有一種財產叫“婚約財產”,例如男女雙方還沒結婚,已經在一起同居生活了,共同付首付買了房子,付錢裝修房子。有的甚至見了雙方父母,已經訂婚了。在這類情況下,可以證明你們購買的房子屬于“婚約財產”。可以區別于婚前個人財產了,可按共同財產來處理。但是要提供充足的證據,才能夠被法官所認可。
問題2:結婚七年,有一個孩子,女方最近兩年一直鬧離婚,男方怎么辦?是離婚還是不離?回答2:不能用懷疑作為證據,女方是否有外遇,還需要調查取證。建議男方詢問女方,到底因為什么原因離婚。孩子在不和睦的婚姻家庭中,也會受到傷害,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長。孩子在單親家庭中成長,更是會產生不良影響。京云律師建議,所以如果能不離的,最好不要離婚。如果確實到了離婚這個地步,那么要考慮一下子女撫養權和財產分割等現實問題。
問題3:男方家里剛剛拆遷,已經離婚,正在準備結婚,將來因拆遷分的房子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回答3:這是個比較復雜的問題,因為根據不同的項目和地方政策,有的拆遷安置補償會考慮到家中拆遷人口數目,拆遷房屋的面積等情況。有的拆遷給錢,有的拆遷給房,有的拆遷安置既給錢,也給房。如果給錢,也要看這筆安置補償款什么時候到賬。還要看這個房子在什么時候拆除的,倘若是拆的祖屋,由于涉及婚前個人財產,并且女方戶口不在男方家里,那么不大可能成為夫妻共同財產。也不是說女方一定沒有補償,具體情況要看這個項目的拆遷安置補償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