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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云業主維權律師
2019-09-04 14:26:21
【摘要】 張某常年在國外工作居住,2017年休假回國期間與李某經中間人介紹(相親)相識,認識不到一個月就登記了結婚。婚前女方父母稱按照當地結婚風俗,要求66萬彩禮以及四五十萬的金銀首
這種情況在現實中很常見,當事人被騙感情騙錢,巨額禮金一般最后會被認定為婚前的贈與不予返還。張某屢次與女方家庭溝通無果,又自行查詢了相關的法律規定,快要放棄之際在網上看到京云律師事務所的網站,與張云飄律師電話溝通之后張某決定和律師面談。京云律師事務所接受張某的委托后,立即針對當事人張某成立相應的辦案團隊。張曉黎律師和景海競律師細心了解案件詳情,通過反復的研討和溝通,確定了解決方案。當事人張某在京云律師團隊的幫助下,向法院遞交了訴狀和相關的證據,女方家庭最終承受不了壓力,主動退還了巨額禮金。
此案件中,張律師和景律師準確地找到了案件的切入點。
第一,首先從雙方當事人婚姻基礎本不牢固、婚后并沒有共同生活,長期處于分居狀態入手,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京云律師主張張某與李某婚前了解甚少,婚后僅一個月左右就產生了難以調解的矛盾,要求法院判決離婚。另外出具了一套縝密、環環相扣的證據,證明張某與李某結婚前后的相處時間,缺未共同生活。第二,此外張律師和景律師從張某父母的生活條件入手,證明張某父母均已退休,巨額禮金是其一輩子的積蓄,現僅依靠退休金維持生活。這兩點緊扣法律規定、證據充足,最終不戰而勝,輕松要回巨額禮金。當你走入困境時,不妨信任經驗,信任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