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殖場被違法強拆 律師巧用政府證據漏洞助拆遷戶勝訴
京云律師事務所
2019-06-28 15:53:08
【摘要】 馬先生2000年從山東省煙臺市技術開發區某村承包了一塊2畝左右的農用地,并與村委會簽訂了正式的承包合同,承包后就在土地上建設房屋,從事起了畜牧養殖業。2010年,又與村委會簽
馬先生2000年從山東省煙臺市技術開發區某村承包了一塊2畝左右的農用地,并與村委會簽訂了正式的承包合同,承包后就在土地上建設房屋,從事起了畜牧養殖業。2010年,又與村委會簽訂的補充協議,續租土地至2029年。生意雖然沒有做的太大,但收入卻也能滿足一家人的生活。
2018年,城管執法局認為馬先生的養殖場沒有依法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沒有下發任何文件的情況下強制拆除了馬先生家的養殖豬舍。拆除的過程中該區域所在的街道辦事處也參與了強拆。
多年經營被毫無合法手續的就這么強拆了,馬先生自然是非常不服,但他知道這種事情上訪沒有任何作用,只能尋求法律途徑進行解決。于是找到了北京專業代理拆遷案件的律師團隊—京云拆遷維權律師團。京云團隊經過分析并結合團隊多例代理違建強拆的成功案例,認為馬先生遭遇到了違法拆遷,這個案子把握很大。
接下案件后京云團隊指派張友伶律師和馮文春律師代理此案。
張律師和馮律師仔細分析了案件材料后發現此案缺乏法律依據,存在重大程序和實體行政行為違法情況。立即啟動了行政訴訟程序。
庭審中,我方提供了一系列的證據,包括視頻資料、土地承包合同、村委會證明和動物防疫證來證明我們是合法取得的土地,且該土地的性質是農業用地并非建設用地,我方經營養殖場完全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而被告城管執法局提供了21份證據,用來證明涉案土地已經被征收為國有土地,并且賠償已經發放給村委會。土地性質變為國有的情況下,原告方對該土地已經沒有了權利。
法庭辯論時,雙方爭議焦點主要集中在三點:
一、原告馬先生是否具有起訴的主體資格
法院認為,雖然被告有證據證明土地被征收,但并沒有證據證明原告取得了征地補償款,因此我方有訴訟主體資格
二、舜華辦事處是否參與拆遷
法院認為,從被告提供的證據中可以看到,街道辦事處的工作人員參與了強制拆除行為
三、被告做出的強制拆除原告建筑的行為是否合法
法院認為
1、涉案土地確于2013年就被征收為國有土地,因此被告有執法權限。
2、但是被告城管執法局沒有證據證明原告馬先生竄在拒收法律文書,就采取留置送達,違反法定程序,剝奪了原告陳述申辯權利
3、2018年3月21日城管局做出《強制拆除違法建筑決定書》同日,就實施了強制拆除行為。沒有給原告訴訟和復議的救濟權利,因此強制拆除行為程序違法。
4、強制拆除前,對涉案建筑的具體位置和面積、四至認定不清應予撤銷。
經過激烈的法庭辯論,法院最后做出了公正的裁判:
確認被告技術開發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街道辦事處強制拆除原告承地內養殖豬舍建筑的拆除行為違法。
京云點評:
這個案件的很多違法點在我們日常辦理案件中非常常見
1、土地違法,在村民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征收變更國有,村民根本就沒有拿到一分錢征地補償。
2、政府人參與強拆但事后并不承認
3、剝奪被拆遷人權利救濟機會就違法強拆
但是京云律師還是憑借超凡的專業水平連扳三局,善于利用政府證據漏洞,把政府違法行為淋漓盡致展現在法官面前,這種案子,想不勝訴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