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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云律師事務所
2019-06-19 09:54:50
【摘要】 2016年,上海市某區開展違法建筑整治活動,XX公司所有的廠房沒有合法審批手續,房屋被認定為違法建筑。于是責令該公司對房屋進行限期拆除。 XX公司作為一家經營了很多年的
2016年,上海市某區開展違法建筑整治活動,XX公司所有的廠房沒有合法審批手續,房屋被認定為違法建筑。于是責令該公司對房屋進行限期拆除。
XX公司作為一家經營了很多年的紡織企業,雖然規模并不大,但生意也是做的紅紅火火,一直以來受到合作伙伴和客戶的認可,現在卻突然面對自己賴以生存的廠房要被拆除這一事實,無異于晴天霹靂。
企業的負責人李老板雖然很氣憤,但是還是按照《責令限期拆除決定書》里所說的,立刻提起了行政訴訟,要求按照法律規定撤銷拆除的決定。但是沒想到的是,法院經過兩級審判后,以其起訴不符合法定條件為由,裁定不予立案。
就在訴訟期間,政府部門又作出了新的文書,即《強制拆除決定書》,決定如果該公司再不自行拆除的話,就要實施強拆行為,于是該公司又對該《強制拆除決定書》提起了訴訟。
這次法院終于受理了該案,李老板本來以為這次終于可以柳暗花明,沒想到的是,就在法院審理該案件期間,執法部門竟然擅自對廠房實施了強制拆除。
人民的公仆,競對人民玩起了兵法?求告無門的李老板只能再次對該強制拆除行為提起了行政訴訟。
在這起一波三折的違建整治糾紛中,執法部門的行為看起來似乎很規范,但其實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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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析
行政執法部門什么行為是違法的?
1.做出行政文書的政府部門沒有執法權;
2.僅僅口頭通知,要求拆除違法建筑,不做出書面、蓋有執法部門公章的文書;
3.作出的行政文書僅僅有告知書或者通知書,沒有做出正式的《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筑決定書》、《強制拆除違法建筑決定書》;
4.行政文書沒有按照法定方式送達至當事人;
5.行政文書中沒有告知陳述、申辯權,復議和訴訟的期限;
6.實施強制拆除行為前,沒有按照《行政強制法》進行催告;
7.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法定期限內實施強制拆除行為;
8.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強制拆除行為。
違法建筑拆除應該遵循什么法定程序?
1. 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建筑物是否屬于違法建筑進行性質認定;
2. 向當事人作出并送達《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筑事先告知書》,并告知其查處的事實、理由、擬作出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筑決定以及陳述和申辯權;
3. 向當事人作出并送達《責令限期拆除違法建筑決定書》,責令自行拆除違法建筑,逾期不拆除的,政府部門將依法強制拆除;
4. 向當事人作出并送達《限期拆除違法建筑催告書》,并告知其在收到該催告書后進行陳述和申辯;
5. 向當事人作出并送達《強制拆除違法建筑決定書》;
6. 政府部門做出強制拆除行為。
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法定期限內,行政機關能否實施強制拆除行為?
按照《行政強制法》的規定,對違法的建筑物、構筑物、設施等需要強制拆除的,應當由行政機關予以公告,限期當事人自行拆除。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又不拆除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強制拆除。
上面所講的糾紛中,執法部門作出《限拆決定書》后,XX公司已經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了行政訴訟,所以政府部門在這種情況下讓然作出了強拆行為,既不合法也不合理,法律上講屬于“程序違法”。程序違法將導致最終政府部門作出的行政行為也不合法。
面對政府部門的步步緊逼,當事人并沒有泄氣,堅持通過司法程序維權,最終法院判決,不僅認定強拆決定書違法,同時也認定該執法部門的強拆行為也是違法的。李老板也算松了口氣,但事情還沒有結束,接下來他打算提起行政賠償,要求該執法部門對違法強拆造成的損失依法進行行政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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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點評
面對公權力的侵害,當事人容易因漫長的維權路和種種波折心灰意冷,但是在依法治國的大背景下,要堅信公平正義終將得到實現,在實際操作中,還要在通關律師的幫助厘清維權的思路和方案,充分收集證據材料,有了正確的方向才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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