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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云業主維權律師
2024-05-21 08:45:35
【摘要】周先生因為妻子的父母早亡,妻子的大舅哥終身未婚也沒有子女,一直幫妻子悉心照料大舅哥,大舅哥便與他簽了份協議,由周先生作為大舅哥的監護人,負責大舅哥生養死葬事宜,大舅哥過世后,他對大舅哥的財產有處置權。大舅哥過世后,周先生把大舅哥的房子賣了,結果妻子的姐姐卻找上門來,說售房款屬于遺產,她也要分房款。那么,大舅哥的財產應該由誰繼承呢?
案情概覽:
周先生因為妻子的父母早亡,妻子的大舅哥終身未婚也沒有子女,一直幫妻子悉心照料大舅哥,大舅哥便與他簽了份協議,由周先生作為大舅哥的監護人,負責大舅哥生養死葬事宜,大舅哥過世后,他對大舅哥的財產有處置權。大舅哥過世后,周先生把大舅哥的房子賣了,結果妻子的姐姐卻找上門來,說售房款屬于遺產,她也要分房款。那么,大舅哥的財產應該由誰繼承呢?
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主任,王興華律師表示:
周先生作為妹夫,對妻子大哥并沒有法定的贍養義務,根據民法典規定及兩人簽署的協議內容來看,他與大哥所簽署的協議屬于遺贈扶養協議,在周先生盡了對大哥的生養死葬義務后,他便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大哥過世后,周先生將房子出售所得的房款,屬于他應得的財產,妻子的姐姐無權要求分割售房款。
無論是基于家庭關系中的和諧互助,還是兩人實際履行的遺贈扶養協議,周先生基于親情積極承擔起扶養照顧大哥的義務,都是值得被肯定的,這也有利于鼓勵扶養人積極參與特困人員養老救助事業,形成良好的養老敬老的社會風尚。
法律鏈接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 繼承開始后,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條 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六條 老年人可以與集體經濟組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養老機構等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或者其他扶助協議。
負有扶養義務的組織或者個人按照遺贈扶養協議,承擔該老年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