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勝訴!房山世界名園逾期交房70余戶業主獲
- 河北燕郊小區業主無法辦理不動產登記,業主該如
- 購買商鋪起糾紛,究竟是誰違約
- 退房不退電商費,業主如何維權
- (商品房虛假宣傳)商品房銷售廣告中的“秘密”,你
- 超過訴訟時效,買房人能否要求開發商交付房屋并
京云律師事務所
2024-06-03 09:09:45
【摘要】何先生在本村有合法承包地,用于種植大豆。2020年初,縣機關開始對何先生承包地范圍內土地征收。何先生沒有見到任何征收批準文件,并且征收補償也不合理,所以沒有簽訂征收補償安置協議。2022年10月,何先生承包地被違法強推,地上附著物也被全部毀損。何先生想問沒有批文就進行強推,這合法嗎?
案情概覽:
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主任,王興華律師表示:
如果沒有相關批文,是不能進行征收的。我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國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準后,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組織實施;并且,被征收土地所在地政府在收到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征收土地公告,所以,任何未批先拆的情況都是違法的,遇到這種情況時,不要輕易妥協,也不要貿然地簽字,應當及時啟動法律程序維護合法權益。
法律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條 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道路、管線工程和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國務院批準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和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范圍內,為實施該規劃而將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分批次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批準。在已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以外的建設項目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
上一篇:【京云房屋拆遷律師】未經戶主同意,簽署的補償協議能撤銷嗎?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