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云律師事務所
2019-08-06 15:58:50
【摘要】常某婚前購買門面房,價值6萬。一年后與易某結婚。結婚兩年后易某起訴離婚,該門面房現在價值16萬元,易某找到京云律師為其代理,律師認為該門面房增值部分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上一篇:北京夫妻一方擅自處分共有房屋,另一方應如何維權?
下一篇:遺囑繼承沒有考慮殘疾子女 法院可酌情對殘疾子女分配遺產
征地拆遷、房產糾紛、民商事案件
房產糾紛、民商事案件
征地拆遷、房產糾紛、刑事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