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勝訴!房山世界名園逾期交房70余戶業主獲
- 河北燕郊小區業主無法辦理不動產登記,業主該如
- 購買商鋪起糾紛,究竟是誰違約
- 退房不退電商費,業主如何維權
- (商品房虛假宣傳)商品房銷售廣告中的“秘密”,你
- 超過訴訟時效,買房人能否要求開發商交付房屋并
京云律師事務所
2019-08-06 16:05:35
【摘要】宋某與妻子于2015年協議離婚,雙方約定一幢面積近三百平方米的別墅歸宋某所有,但并未辦理所有權變更手續。2016年1月,陳女士購買該別墅,價格265萬元。宋某反悔想提價,被陳女士告上法庭。 賣方后,該別墅一個多月內漲幅巨大,宋某越想越不甘心,又把上述別墅以520萬元的價格賣給任某,任某當即支付定金30萬元。但宋某并未告知任某案涉房屋已經轉讓給了陳女士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