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商品房交付有三個主要條件。
一是
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27條:“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設計和建設必須符合相關的國家標準和規范。房地產開發項目已經完成,可以在交付之前交付經驗。《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17條:“房地產開發項目完成后,只能交付和使用經驗;如果不接受經驗或接受不合格,則不得交付。實際完成后房地產開發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項目所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部門應當提交竣工驗收申請,房地產開發部門應當自30日起,收到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組織工程質量監督,規劃,消防,人防等有關部門或單位進行檢查。
中國業主維權網第二,使用《
住宅質量保證書》和《
住宅使用說明書》;《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31條:“商品房交付使用時,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購買者提供住房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房屋質量保證應列出。保證工程質量監督單位的質量等級,保修范圍,保修期和保修單位。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房屋質量保證協議承擔商品房的保修責任。在保修期內,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對商品房進行維修,如果房屋的原有功能受到影響并給買方造成損失,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中國業主維權網第三,擁有符合交付條件的基本生活設施;《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7(6)條:待售商品房應符合下列條件:(6)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交付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交房條件或既定的施工進度和交房日期。從日常生活經驗來看,如果商品房沒有基本的生活設施,就不能正常使用,也不會被買家用來買房。
除上述條件外,一些地方法規和政府法規還規定了商品房交付的條件,但這些規定不得違反法律規定。
中國業主維權網實際上,當開發人員告訴我們去房子時,我們實際上很困惑,因為我們不知道該怎么做。事實上,當我們到家時,我們有指導,即《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我們只需要參考這些,上述事項是需要我們注意的事項和問題發生后的救濟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