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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云律師事務所
2024-06-20 14:03:52
【摘要】炎炎夏日,空調幾近成為每個家庭的生活必需品。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空調室外機安裝不當,可能侵犯他人的權利。鄰里之間的權利范圍多有交叉,在行使自身權利時要特別注意不能影響他人正常生活。
炎炎夏日,空調幾近成為每個家庭的生活必需品。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空調室外機安裝不當,可能侵犯他人的權利。鄰里之間的權利范圍多有交叉,在行使自身權利時要特別注意不能影響他人正常生活。
案情簡介
張某與陳某是鄰居,張某家南房臥室窗戶與陳某家北房臥室窗戶相對,中間間隔1.5米。2022年夏天,陳某家北房臥室新裝壁掛空調,將空調室外機安裝在臥室外墻窗戶上方,與張某家臥室窗戶東半邊相對,空調室外機下沿與張某家臥室窗戶上沿基本齊平。張某家臥室床緊貼內墻,位于窗下。
張某認為陳某家的空調室外機離自家臥室距離很近,空調打開時室外機吹出的熱廢氣直接吹進其臥室,并且會產生嗡嗡的噪聲,在夜晚難以忍受,嚴重影響其休息。因為陳某家空調室外機的存在,其一直不敢開窗通風,陳某家安裝的空調室外機嚴重妨礙了其正常生活。
陳某表示,當時安裝空調室外機時張某曾提出異議,陳某向張某提出給空調室外機加裝擋風板等減少對張某的影響,但張某認為空調使用幾年后,噪聲會逐年增大,應安裝在不影響別人生活的位置,因此并未同意,后陳某也不同意采取其他防護措施。陳某認為自家空調室外機并沒有正對著張某家臥室窗戶,沒有證據證明室外機吹出的風吹進張某臥室。且自家空調不是全天開,白天家中無人一般不開空調,夜間也通常是定時一個小時,小孩感覺涼快能入睡就關了,噪聲不會影響張某休息。陳某稱其在一樓睡覺,空調室外機不能安裝在二樓,外墻上有電線、電表,墻上有接縫,移動空調室外機需使用延長管,將產生較高費用。且已經將室外機安裝在較高的地方,頂著房屋上沿,盡可能降低影響,如果將來噪聲較大,其可另行購買新空調。
張某則始終認為陳某家空調室外機安裝于此侵犯了其合法權利,因此起訴至法院要求陳某將空調室外機拆除。
北京市豐臺區法院經審理認為,自然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動產的相鄰各方,應當按照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相鄰關系,給相鄰方造成妨礙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妨礙。
陳某安裝的空調室外機與張某臥室的窗戶距離僅1.5米,張某臥室床緊靠窗戶,夏日夜間,張某通風開窗,陳某家室外機在運行時,對于張某家人睡眠、休息等正常生活確有一定不利影響。涉案兩家居住于城市區域的平房院落中,實際居住空間確實較為緊張,陳某使用空調以維持較為舒適的生活系人之常情。陳某家北房臥室外墻雖有電線等障礙物,但并不表明其空調室外機僅能安裝于現址,該空調室外機應可以安裝在對他人不構成妨礙的地點。
張某要求排除妨礙,拆除空調室外機理由正當,故判決陳某將其北方臥室外墻上的空調室外機拆除。判決作出后,陳某提出上訴,二審法院維持了一審判決。
相鄰關系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相互毗鄰不動產的權利人,在行使不動產權利時,在通風、采光、用水、排水、通行等方面形成的相互給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產生的權利義務關系。相鄰關系是社會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唯有各方合理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才能建立起更加和諧的社會。那具體應該怎么做呢?法官提示如下:
1.相鄰關系的范圍有著廣義解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條至第二百九十六條規定了相鄰關系的幾種主要類型。但實踐中認定相鄰關系并非局限于這幾種類型,從相鄰關系的立法目的出發,對于影響相鄰方正常行使權利或者正常生活的行為,都可納入相鄰關系的范疇。
2.相鄰各方利用不動產時要秉持團結互助、互相理解的原則。“遠親不如近鄰”,鄰里之間互幫互助一直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和睦的鄰里關系要靠多方共同維護。相鄰各方在利用己方不動產時,應多換位思考,出現矛盾時也要以理服人,切記不可沖動行事。
3.受侵害方應合理確定訴訟請求,提升維權效率。相鄰關系糾紛中,原告可以要求被告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等,不同的訴訟請求可能面臨截然相反的判決結果。本案中陳某將空調外機拆除并不會對其財產權造成很大影響,故法院支持了張某要求陳某拆除空調外機的訴訟請求。但在有些情況下,相鄰一方對現有的財產利用狀態投入較大,改變現有狀態會造成較大的資源浪費(如已建造的房屋等),此時受侵害方若堅持要求排除妨礙或恢復原狀,可能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持,要求對方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勝訴概率可能會更大。因此相鄰方在權利受到侵害時,要根據侵權事實確定自己的合理訴訟請求,以提升維權效率。
4.相鄰各方行使權利需有限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了不得濫用民事權利的原則,民事主體行使民事權利以不違反法律規定、不損害他人利益為界限。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都需與他人建立各種法律關系,在此過程中,務必不要超越自身的權利邊界,否則不僅會破壞和諧、穩定的社會秩序,還會使自己陷入各種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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