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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云律師事務所
2024-03-26 09:30:56
【摘要】近日,京云律師代理的北京海淀確認合同無效糾紛一案勝訴,律師助當事人成功奪回房產!
近日,京云律師代理的北京海淀確認合同無效糾紛一案勝訴,律師助當事人成功奪回房產!
案情簡介
當事人與男方于1995年3月31日登記結婚,2021年4月23日,男方與其父簽署了《贈與協議》,協議寫明將男方名下位于北京某區一套房產贈與其父。2021年7月男方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2022年后半年男方再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當事人認為男方此舉侵犯了自身權益,案涉房屋是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當事人亦對房屋享有權益。男方在提起離婚訴訟前采用將房屋贈與其父的方法,明顯是為了轉移共同財產,避免當事人分割房產。面對男方如此無賴行徑、當事人選擇委托北京京云律所王佳律師幫自己維權。
律師風采
接受委托后,京云律師第一時間對案情進行了詳細梳理,確認雙方爭議的焦點是案涉房產歸屬問題和超出房屋面積的購房款的付款人問題。通過耐心傾聽當事人意見,了解到,案涉房屋是登記在男方名下。但當時房屋超出面積的購房款62460元是女當事人付款的。當時男方正處于失業狀態,而當事人有穩定的收入,有付房款的能力。了解情況后,京云律師立刻展開工作,協助當事人整理搜集相關證據,一切準備就緒后,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
庭審中,被告辯稱:其父每個月有養老金,有能力支付購房款,每隔三個月不等,其父會將卡內養老金取出用于購房款支付。而2021年開始自己生活不穩定,其父怕老年生活無人贍養,才讓將房產還回。該房屋與原告沒有任何關系,自然不需要原告同意。
案涉房屋是夫妻共同財產還是男方個人財產,不能光從房屋登記在誰名下這一點來判斷,還要綜合實際情況。針對被告發言,王佳律師直接拿出當事人自2005年——2008年的工資流水,用證據說話。并指出購房款是當事人給被告的款項支付,是雙方共同財產付款。男方明知案涉房屋當事人也享有份額,卻故意在離婚訴訟前夕將房屋贈與其父,存在明顯惡意,應當認定《贈與協議》無效。
勝訴判決
法院經審理,全部采納了京云律師代理意見。最終,法院支持了當事人訴求,判決兩位被告之間贈與協議無效,二被告于判決生效7日內協助將登記在男方父親名下的案涉房屋過戶到男方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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