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10年前,陳先生為了養家糊口,利用自己A市B區一套50平米的住房,開了一家小型超市,在多年沒苦心經營下,超市收益頗豐,眼見日子一天天變好。2017年,因為舊城改造,這套房屋被列入拆遷規劃范圍。陳先生一家起初非常高興,本以為可以因此獲得一筆豐厚的拆遷補償款,這樣便可以在其他地段拓展店面繼續經營超市。但是卻被告知其房屋性質為住宅,按照標準僅僅能得到48萬元的補償。陳先生一時間不知所措,因為僅靠這些錢,想繼續經營一家相同規模的超市都不可能,何談拓展生意。之后陳先生多次與拆遷方進行交涉,等來的確是房子被偷偷強拆的事實,看著超市內的貨架,貨物,收銀設備等半輩子的勞動成果盡數埋葬在一片廢墟里,陳先生一家無論如何都無法接受這個殘酷的事實,為了挽回損失,陳先生在網上找了
中國業主維權網——北京專業的拆遷律師,在與律師的當面交談之后,最終決定委托律師處理這一維權大事。
維權經過:經過律師的了解與調查,陳先生早在6年前便已經取得了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只是沒有去房屋登記主管部門辦理房屋使用性質變更的手續。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規定,拆遷房屋的性質的確定辦法由當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制定。隨后律師查找政府規章,確定這類房屋性質的判斷標準為是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合法的營業執照。依此,陳先生的房屋性質應該屬于“非住宅”。
另外律師針對“強拆”的違法性也做了調查,在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以及調查強拆主體等一系列的證據搜集之后。律師掌握了這次強拆的主體與程序的違法點。在法庭上一一提出對方的違法之處。經過法院的審理,最終認定了該區政府拆遷陳先生房屋的行政行為違法。
在律師的一系列
調查取證,訴訟與談判工作之后,陳先生最后獲得了拆遷補償79萬余元,以及因為政府強拆所遭受的實際損失12余元。至此,陳先生的事情算是塵埃落定。
中國業主維權網律師建議:“住改非”房屋如遇拆遷,其性質不能完全按照房產證上的表明認定,要根據當地政府相關政策來看。另外,這類房屋的拆遷補償沒有一個全國統一的標準,要結合其經營情況增加相應的補償。所以,由于標準的混亂和不一致,這類被拆遷人在遇到拆遷時,要注意整理保留相關證據,及時咨詢專業的拆遷律師,以免自己的合法利益受損。